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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1月1日起,向好友发送淫秽信息,无论是在公开群聊还是一对一私聊,均属于违法行为。根据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八十条规定,利用信息网络、电话等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,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即使双方自愿,只要内容被认定为淫秽信息且被举报查实,仍可能面临处罚。若传播内容涉及未成年人,将依法从重处罚。该规定旨在打击淫秽信息传播链条,净化网络环境,但私人间自愿传播行为的执法尺度仍有待实践明确。(纵览新闻)
编辑:张晚晴








